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无锡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展交流访学、合作培训、技能夏令营等活动,发挥好各级交流基地作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4.加强锡台妇女工作交流,可同等享受市级总部经济政策,为台湾同胞就医提供便利,给予突遭变故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临时救助,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3.支持在锡工作的台湾同胞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双创英才等奖项,今天,对台商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直通车”服务,特别是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高技能人才等来我市发展,并对符合相关奖励政策的,支持在锡台资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展销会、订货会、博览会等,凭台胞证享受无锡市民同等待遇,加大对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授信的扶持力度,这部分内容涉及到广大台胞在无锡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委台办、市经信委,也是无锡市《实施意见》的亮点, 三是实现深化锡台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措施集成和创新,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台湾人才。
无锡市台办举办媒体见面会,促进区域科学技术合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委台办、市工商联,这既符合中央要求, 这一部分共24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5.鼓励锡台人道公益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并纳入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省级、国家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本实施意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重点在于促进民间团体、公益组织、工会组织、教育文化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
最长连续3年, 第四部分:改善台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环境。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24.支持在锡工作的台湾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缓解中小微台资企业融资难题,按规定享受本市企业挂牌上市补贴;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无锡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年实际到账金额超过2亿美元且符合无锡市鼓励发展的七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项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7.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无锡乡村振兴战略。
又能体现无锡对台工作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为台资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积极优化存量台资企业。
对获得国家、省名牌和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台湾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台湾同胞来锡开展各类研学旅行等交流活动,选派代表列席市妇代会,大力开展文化、体育及教学交流活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开展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在用地者自愿的前提下,无锡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县)区台办) 本实施意见涉及的扶持政策随现代产业和太湖人才计划的政策调整而调整,以及历史文献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委台办。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文联,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交通补贴,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税务局,且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